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
发布时间: 2011-12-31 浏览次数: 154

基本构想

我们小组的MV名字叫做《新编爱姑离婚》,这则话剧改编自鲁迅小说《离婚》。我们结合时政,把新出台的《婚姻法》与辛亥革命联系起来,从一起离婚案的角度展现辛亥革命给人们带来的思想上的解放以及对于妇女地位的公平对待。

故事背景

原剧讲述了一名叫做爱姑的农村妇女形象,她大胆泼辣,丈夫要离弃她,她就整整闹了三年,最后对方不得不请出“和知县老爷换帖”的七大人来调停,但是最后还是以爱姑的妥协告终。然而,我们的《新编爱姑离婚》则让爱姑在辛亥革命之后,有了一次自己决定婚姻权利,她率先提出离婚,在法庭上运用新思想,新名主来提供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幸福。

人物设定:

爱姑——黄文玮:爱姑性格泼辣,在接受新思想后,在法庭上据以力争,控诉丈夫二狗与婆婆狗氏的种种恶行,坚决要求离婚。

二狗——唐玥:爱姑的丈夫,封建大男子主义,认为只有自己可以把爱姑休了,不准爱姑自己离开。在辛亥革命后,看到了名主新潮,唯恐自己大男子地位不保,坚决反对爱姑离婚。

狗氏——段瑞:爱姑婆婆,二狗母亲,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认为女人一定要遵守三从四德,婆家不让走,爱姑就不准走。

罗金——邵晨:辛亥革命后第一起离婚案的报道记者,全程记录了爱姑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当时的进步青年。

律师——李彬彬:爱姑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帮助爱姑顺利离婚。

法官——周苏维:主审爱姑离婚案件,是新时代的新人物,代表过去的“老爷”,“大人”已经荡然无存。

台词节选:

爱姑:我在你们家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真正的爱情。辛亥革命已经发生了,我要求离婚。

二狗:我供你吃,供你穿,你凭什么离婚!我说不准走,你就是不准走!

狗氏:你生是我们家的人,死是我们家的鬼。你看我为二狗他爹守寡都二十年了,还是背着贞洁牌坊!你三从四德,三纲五常都到哪里去了!

律师: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人人平等,婚姻自由。爱姑完全有权利自己提出离婚,你们凭什么不让她走?

法官: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促进社会进步。故本庭宣——同意爱姑离婚。

罗金:这是辛亥革命一来的第一起离婚案物品,这是一个时代的开始。